货品分量按净重盘算,计量单元为公斤。分量不敷1公斤的尾数四舍五入。每张航空货运单的货品分量不敷1公斤时,按1公斤盘算。宝贵物品按实践净重盘算,盘算单元为0.1公斤。 非宽体飞机载运的货品,每件货品分量一样平常不凌驾80公斤,体积一样平常不凌驾40×60×100厘米。宽体飞机载运的货品,每件货品分量一样平常不凌驾250公斤,体积一样平常不凌驾100×100×140厘米。凌驾以上分量和体积的货品,承运人可根据机型及动身地和目标地机场的装卸设置装备摆设条件,确定可收运货品的最大分量和体积。 每件货品的长、宽、高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。 每公斤货品体积凌驾6000立方厘米的,为轻泡货品。轻泡货品以每 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计重。
(1) 在温度摄氏75度、48小时内可以自燃或剖析的爆炸品; (2) 既含氯酸盐又含铵盐的爆炸品; (3) 含有氯酸盐与磷的混淆物的爆炸品 (4) 对机器振动极为敏感的固体爆炸品; (5) 对机器振动比力敏感的液体爆炸品; (6) 在正常航空运输条件下易发生伤害的热量或气体的任何物品; (7) 经检验证明,具有爆炸性的易燃固体和无机过氧化物,即按 伤害品分类步伐要求其包装件用爆炸品标签,以作为主要伤害性标签的易燃固体和无机过氧化物。 |